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通知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5-11-14 16:13:00 浏览次数:275

附四院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员关爱帮扶事业,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苏州市党员关爱暨帮扶困难群众基金会有关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海棠助学”关爱帮扶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帮扶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勤奋,成绩良好

“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附四院共2个名额。 

 

二、实施“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项目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主要对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具体条件是:(1)符合《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遵章守纪,道德品质优良;(3)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

“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附四院自评0个名额,但可推荐1名至医学院参评。“海棠花红”励志奖学金和励志助学金不可兼得。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线上登记

请拟申请同学于11月16日前完成线上登记。

 

2.纸质材料递交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使用A4纸打印,控制在一页),本人签名后,于11月17日(星期一)中午11:00前交至住院部五楼南区办公室孙老师处。

请拟申请同学务必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线上申请和纸质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办理。未尽事宜,可咨询学孙老师,联系方式0512-65955474。


附件2:苏州市“海棠花红”励志奖(助)学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