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备卫生评价进行国内公开询比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来源:后勤保障部 发布时间:2024-03-12 13:22:00 浏览次数:438

一、项目名称:放射诊疗设备卫生评价

二、预算金额:45000

三、采购需求

1、项目简介及服务范围:完成I 125粒子植入及口腔CT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协助医院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四、(一)项目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 、《医用 X 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 《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519-2019、  《放射性核素成像设备 性能和试验规则 第2部分: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装置》GB/T 18988.2-2013  、《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等对医院新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设备防护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防护检测。

五、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标准1)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卫生标准规定的频次和方法开展检测和评价工作

2)卫生:放射诊疗设备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含批复)、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3)实施时间:根据院方规定的周期来执行。

4)项目验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院方要求。

商务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按照要求完成卫生评价。

2.所测内容若有问题,需协助院方整改直至合格,检测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具的书面检测报告必须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否则不予支付本年度费用,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

六、验收标准: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八、注:如遇采购人原因导致项目进度确需延的,相关时间则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逾期责任。

九、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十、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经营活动中三年内,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间:2024年312日至3198:00~16:30(五个工作日)

8投标地点: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9联系人:陆老师 1377174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