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关于招聘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来源:行风办 发布时间:2023-11-16 15:06:00 浏览次数:1210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医院行风建设,现结合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风监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苏州市区常住居民,主要面向基层,人员结构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离退休人员和社会热心人士等组成。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关心医疗卫生事业,关注“健康苏州”建设。

2、善于调查研究,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5、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同等条件优先聘任。

三、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深入医院病区、科室,明察暗访,对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收集社会各界对医院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医院职能部门反映。

3、参加医院组织的行风监督员会议,听取医院行风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研讨行风建设问题。

4、督促医院行风建设存在问题的整改,了解行风投诉的处理情况。

5、医院依法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医院的合法权益,严禁利用行风监督员身份提出不合理要求,谋求不正当利益。

2、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对医院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

3、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尤其是与医疗卫生有关的内容,努力提高监督能力。

4、按要求参加医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

四、招聘办法

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加入行风监督员队伍的应聘者,请如实填写《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行风监督员申请表》(详见附件),并于20231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行风办邮箱:hfb@sdhmdp.com。医院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经研究后确定聘任人选,通知受聘人员。

五、其他说明

1、行风监督员是一项义务工作,无工作报酬,经备案开展的监督活动发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2、行风监督员的聘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自行解聘。

3、行风监督员在聘任期限内如发生违法、渎职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附件:行风监督员申请表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2023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