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下半年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
预答辩和查重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苏大学位〔2017〕10号,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苏州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的意见》(苏大研(2020)11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下半年拟毕业同等学力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查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于9月15日前填写好相应的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发送指定邮箱:
1、同等学力填写附件1《同等学力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发送到sdhkyb01@163.com
2、请扫码加入相应的毕业群,方便联系。
二、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预答辩请于9月22日前完成,预答辩小组秘书将《苏大附属独墅湖医院研究生预答辩完成情况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科教处仲老师,电子版发送到sdhkyb01@163.com,具体要求详见《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研究生预答辩和答辩工作办法》(附件3)。
三 三、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审核工作
1、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前,研究生需将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的电子版(word格式)上传到科教处邮箱sdhkyb01@163.com。
2、为提高检测准确率,在论文定稿之后,论文检测前,研究生应将论文的扉页、参考文献、致谢部分删除。
3、请于9月2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查重,逾期不予查重;
(学位论文电子版必须按照格式要求命名,否则不予查重)
同等学力生学位论文的电子版发至sdhkyb01@163.com;(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格式必须统一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4、论文查重率未超过15%(含)的,正常进入下一环节,查重率超过15%的,不予受理。 (培养单位免费提供每篇学位论文最多2次查重机会)
四、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查重系统为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2)”,论文查重率指标为“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
2、学位申请人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核对自己的课程成绩进行审核。复审不通过者将不予参加学位论文盲审。
3、学位申请人按照《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关于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的规定》(附件4)核对自己的科研成果。
如有未尽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