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
|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1.申报类别与资助标准 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两种,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类1.5万元/项左右,人文社科类0.8万元/项左右,各学科可对立项项目按不同比例配套。 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学院资助项目,由学校立项,学院资助。 2.申报对象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原则上学术型研究生申报科研创新计划,专业型研究生申报实践创新计划。 (2)科研创新计划以博士研究生为主。 (3)原则上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合格成绩,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4)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3.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申报者所申报项目不能是本人毕业论文所研究课题内容。 (4)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创新计划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4.申报与评审程序 (1)研究生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申报书(附件1)和项目论证活页(附件2),并将材料交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2)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组织专家评议并排序,将评审结果汇总后(附件3)与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4)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5)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5.项目管理 (1)项目承担者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2)项目承担者导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予以全程指导,通过项目实施对项目承担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与实践训练并审核其报销内容。 (3)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4)项目结题时应至少有一篇公开发表的成果,且用于申请结题的成果应与所申请的创新计划内容相关。 (5)项目承担者的导师及其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做好项目管理与审核等工作,并督促其必须在毕业前结题。 6.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交至所在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于3月13日前发送至wangshuai92@suda.edu.cn,提交材料如下: (1)本单位所有申报者的申报书电子版(附件1,以“学号+姓名”命名,如“20204000001张三”); (2)本单位所有申报者的项目申报论证活页电子版(附件2,以“项目名称”命名); (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拟立项名单》(附件3)excel版和签字、盖章版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由各单位研究生秘书汇总后一起报送,不接受研究生单独申报。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申报限额与资助标准 我校可申报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重大课题每项资助5万元左右,重点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左右,一般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左右。 2.申报条件 (1)课题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 (2)课题具有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拟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3)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5)正在主持“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3.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重大课题者须根据《2023年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附件4)进行选题,重点和一般课题自行拟定研究内容。课题申报者填写《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附件5)于3月13日前发送至wangshuai92@suda.edu.cn。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并最终确定立项名单。 (3)立项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厅。 (4)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4.项目管理 (1)重大课题由省教育厅进行管理、结题验收。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为两年。 (2)学校负责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推荐、过程管理、结题工作等。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一年。 (3)项目承担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在科学研究中有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无法按期结题的;结题验收不合格的。 (4)项目承担者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Academic Degree and 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Jiangsu Province ”。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承担者应填写《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教育改革与创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帅,电话:0512-65112257。 |
附件1: 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根据申报内容选填).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