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3-02-01 10:19:00 浏览次数:2016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苏州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苏州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苏州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和通知精神,为顺利完成苏州医学院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苏州大学苏州医学院(以下简称“医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复核拟录取名单,处理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医学院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选拔工作的实施,包括:组建材料评价和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评价、综合考核并审核拟录取名单。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组)

2023年医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及导师(组)信息参见《苏州大学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链接:http://yjs.suda.edu.cn/8385/list.htm


三、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在籍优秀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为学术型,不含单独考试和定向就业研究生),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高尚的道德品格;

2.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3.应具有高水平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5.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能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硕士阶段科研优秀、有阶段性的科研成果。

(二)“申请-考核”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高尚的道德品格;

2.无考试舞弊、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师生关系和谐;

3.符合我校公布的年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各项报考条件。

4.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产出,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科研项目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5)在全国研究生创新竞赛或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中获得奖励;

6)取得其他科研成果或奖励,经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报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作为申请条件。

5.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5分或IELTS6.0分或TOEFL85分或在英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

对于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并于近三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已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由医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小组审核认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6.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且最迟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的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时,除国家和学校鼓励建设的交叉学科外,考生报考专业原则上应与硕士毕业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报名时需要提供三位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并经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认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

8.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和硕士专业为临床医学类专业。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由培养单位提供培养类型证明):已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入学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临床医学往届硕士研究生或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已获《医师资格证书》,且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所申请博士专业与硕士学位培养专业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二级学科范围。


四、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内容:

见《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中材料提交说明,装订成册

(详见:《苏州大学2023年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js.suda.edu.cn/ec/16/c8385a519190/page.htm


2.附属独墅湖医院材料接收详细地址:

江淼,(0512)65955497

Sdhkyb01@163.com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崇文路9号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住院部5

注:纸质材料提交(寄出)时间为2023年217日—225,邮寄方式仅限顺丰快递(推荐)EMS

如有疑问可与联系人进行电话或邮件咨询。


五、材料评价及综合考核

(一)材料评价

仅“申请-考核”类使用。

材料评价满分100分,具体评价材料如下:

一级指标

级指标

学业水平及学习工作经历

本科、硕士阶段成绩(15)

考生学习、工作经历,与报考专业匹配度等情况(10)

外国语水平

外国语各类考试成绩或国外留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英文论文发表等情况(10)

科研成果

论文、专著、专利、项目、获奖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等(30)

创新潜力

科研潜力(20)

研究计划等(15)

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价成绩,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初审名单,材料评价得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由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

综合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不合格)

加强对申请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应用能力与水平考核(占20%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与水平,包括:英语口语表达、英文文献阅读、写作等。

3.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考核(占30%

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潜质,包括: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等。

4.学业水平与专业素养考核(占50%

主要考核考生的学科背景与专业水平,包括: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热点问题、前沿进展等。

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考核过程严格进行录像或录音记录,并妥善留存备查。


六、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申请-考核”:总成绩=材料评价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结合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医学院博士生招生督查电话:0512-65880426,电子邮箱: liweiwen@suda.edu.cn。为更好地处理问题,来电来信反映问题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

2.本细则由苏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