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研究生院《关于下学期博士助教聘任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教处 发布时间:2023-01-03 09:04:47 浏览次数:1176

各位博士研究生:

根据《苏州大学研究生助教管理实施办法》(苏大研〔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对下学期博士助教聘任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岗位设置

1.岗位数量:原则上授课人数大于20人的课程方能申请助教,每门课程设置1个岗位。

2.岗位内容:博士生助教岗位内容包括上课学生签到、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协助完成研讨课、指导实验及批改实验报告、指导实习以及课程主讲教师指定的其它辅助工作等。博士生助教不得代替主讲教师授课。

(二)岗位聘任

1.聘任对象:2018-2022级未完成助教工作或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已担任过博士助教工作且考核合格的原则上不再申请助教岗位。

2.聘任要求:博士生应申请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岗位。

3.博士申请岗位流程:博士研究生登录师生事务中心——搜索博士助教”——点击博士助教申请”——选择右上角我要办理”——浏览岗位列表——选择拟应聘岗位(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并填写相关信息——导师审核(如果线下审核则需按模板要求上传导师签字)——岗位监督人审核——同意聘任后流转到研究生秘书处备案(如未被聘用则可重新申请岗位)。(详见附件)

4.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岗位后可进入系统,在博士助教申请中点击右上角我的申请查看申请进度。

5.拟在下学期完成博士生研究生助教工作的同学,请于202314-118之间在系统提交助教申请,助教名单将于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三)岗位管理

       1. 岗前培训:凡应聘上岗的博士生应经过岗前培训,明确职责。各设岗单位和岗位监督人负责对已录用的博士生助教开展岗前培训,包括助教岗位职责、课程教学大纲和进度安排、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仪器使用规范等。

       2. 解聘申请:已应聘上岗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所承担的助教工作,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及时向岗位监督人提出解聘申请。对不能胜任岗位聘用表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博士生,岗位监督人可以提出解聘,同时在助教管理系统中卸任该助教。设岗单位和岗位监督人要妥善处理好该课程解聘博士生助教的善后工作,不能影响该课程正常有序开展。

       3. 月度考核:博士生助教岗位工作情况由岗位监督人按月进行。岗位监督人在每个月下旬登录助教管理系统——选择任课老师月考管理”——确认右上角考核月份无误——点击待考核的助教——录入考核结果。

       4. 终期考核:每学期助教工作结束后,博士生助教登录师生事务中心——搜索助教”——选择博士助教终期考核申请”——点击右上角我要办理”——按要求填写内容并上传相关材料。


附件:博士网上申请岗位与终期考核流程(学生用)


科研部

2023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