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龚相成 发布时间:2022-11-09 15:14:50 浏览次数:1473

各拟毕业研究生:

根据《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苏大学位[2012]20号)文件(附件1)精神,2022年下半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盲审结果

研究生盲审结果已陆续返回。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处理按《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文件(附件2)执行。

二、学位论文答辩时间

答辩时间由各科室自行安排,于11月28日前完成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学校和医院将继续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专项检查工作,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要求详见附件3《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研究生预答辩和答辩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参考附件1《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四、研究生提交材料要求

1、答辩前提交材料

1)附件4《学位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承诺书》;(学生、导师签名)

2)附件5《苏大附属独墅湖医院研究生论文答辩申请表》;

3)附件6《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填写表中“针对论文评审意见的修改情况”部分,本人和导师签字后,由科室组织审核小组对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进行审核并请审核专家签字。审核不通过者,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审核通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材料提交五楼科教处,签字后领取《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可以代领);

疫情期间未返校研究生,提交材料1)、2)、3)(电子版)至科室答辩秘书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答辩秘书汇总提交至科教处,统一领取《苏州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2、答辩后提交材料

答辩后材料提交日期截至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2份苏州大学研究生培养手册(同等学力人员用)、2份苏州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申请书、评阅书(一式两份)、2份专家推荐书(导师和另一位副高及以上专家推荐)、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表决票、答辩决议草案、科研记录本、1份学位论文、1份《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

五、其他事项

1、拟毕业的研究生(同等学力、临硕和留学生除外)完善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内容。需进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首页—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完善好个人信息、培养计划、培养环节和毕业与学位中所有信息并保存后提交,秘书不审核不影响各个部分的填写。系统内的相关模块和纸质版培养手册需同步完善好,建议先填写系统导出的空白Word,以此为基础完善系统内容,具体操作方法见《关于2014级及以后研究生使用新版培养手册的通知》http://fyy.sdfyy.cn/AdminDept/detail/id/23183/code/14.html。纸质培养手册中除基层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外相关签字意见等必须完善好,2份培养手册均为原件。

2、相关表格下载:(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工作——相关表格下载)http://yjs.suda.edu.cn/D5/90794.jhtml。

3、学位论文印刷与印刷厂联系

1)苏大印刷厂 QQ:2850173198,联系电话:乔老师 15370325830或 0512-65112569、65726522,地址:苏大东校区凌云楼西南侧;

2) 广联印刷 QQ:814098663 ,联系电话:蔡老师 15995874477或0512-65112529,地址:苏州大学东吴饭店内

4、除科研记录本外所有材料不得粘贴,必须手写或打印,材料将进入个人档案和苏大档案。

5、请拟毕业研究生务必在答辩前完善科研记录本,以备研究生院在答辩巡查中抽查科研记录本;

6、培养手册中要求黏贴的成绩单原件提交答辩后材料时在科教处领取直接黏贴。

7、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答辩决议书编入研究生学位论文存档

8、请2022年下半年拟毕业研究生持续关注科教处网站的通知。

9、如有疑问,请联系仲老师(同等学力硕士),邮箱:Sdhkyb01@163.com。

科教处

2022年11月9日

附件1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2《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苏大学位〔2019〕18号)

附件3《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预答辩和答辩工作办法》

附件4 学位论文数据真实性和原创性承诺书

附件5 苏大附属独墅湖医院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附件6 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登记表

/Uploads/Editor/2022-11-09/636b532339af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