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你问我答
来源:医保办 发布时间:2022-06-07 14:18:58 浏览次数:2327
  本政策问答如无特别区域说明,范围仅包括市区统筹区(含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

  1. 什么是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国家对参保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部分的合规费用进行再次结付的制度性安排。可以说,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险”,重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大病保险≠门诊特定项目(尿毒症、恶性肿瘤等),门诊特定项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畴,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列,都是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
  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大病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属性来讲,严格区别于商业保险。

  2. 哪些人有大病保险?
  市区大病保险制度覆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类群体,只要您是我市市区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那么无论是您是职工、个体工商户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学生、居民等,都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无需另行申报。
  其中,职工参保人员一般在每年年初,会从其个人账户划转30元作为大病保险筹资。职工个人账户余额为零的,不影响大病保险资金的筹集,系统仍将记入一条30元的个人账户支出,并在新一医保年度个人账户更新时进行清算。
  在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划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会确认并记录相关医疗费用数据,自动累计并计算大病保险待遇。

  3.哪些病是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
  大病保险制度不以病种区分是否大病,也就是无论参保人员疾病类型,只要在一年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险的补偿待遇。
  具体起付标准为:自负费用达到8000元,或者自负费用加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3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保险按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进行累计,发生在不同年度的费用不累计计算。

  4.是否所有刷卡后个人现金支付的费用都可以计入大病保险费用累计?
  不是的。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后,个人现金支付的费用分为自负费用和自费费用两部分。其中,自费费用中只有符合大病保险规定的合规自费费用才可计入大病保险累计,自负费用可直接计入大病保险累计。
  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就医后的记录均会进入系统,系统会根据后台标识进行分类和累计。大病保险承办单位(东吴人寿)可通过柜面、微信公众号,客服热线等多种方式向参保人员提供其本人大病保险情况的查询途径,也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大病保险补偿结算表。

  5.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大病保险按自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进行累计,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自负费用累计达到8000元以上的,超过8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30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中规定的实时救助人员,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4000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费用段和支付比例如下:
 

  6.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什么时候能拿到大病保险补偿的钱?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对经审核符合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自费用即时结算之日(零星报销的自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完成之日)的次月底前将大病保险待遇发放至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也就是说,假如5月15日出院结算了医疗费用,按标准计算应获得1000元大病保险补偿,这笔钱会在6月底之前打到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金融账户中,建议参保人员可以在7月份查询银行卡余额后自行处理。

  7. 大病保险咨询渠道有哪些?
  (1)医保服务热线:12393
  (2)市区大病保险承办单位(东吴人寿)客户服务电话:95354
  (3)现场咨询地址、联系电话:
  (4)线上查询:“东吴人寿微服务”微信公众号
  通过“微服务-微服务-社保服务-大病保险查询”,查询医疗费用及补偿情况。
  有大病保险补偿的,可通过“微服务-微服务-社保服务-大病赔付清单下载”,下载大病保险补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