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高层次医学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2-02 14:03:00 浏览次数:68737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是苏州工业园区首家现代化公立三级医院,苏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于2020年12月正式启用,总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置床位3000张。医院设39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和2个研究机构,重点打造肿瘤、辅助生育、心脑血管、呼吸、重症医学、皮肤、口腔医学等特色重点专科以及国际化的内镜中心、生物医药临床转化中心、国际诊疗中心。目前医院已配备DSA-MR复合数字化手术室、256排超速螺旋CT、全数字平板式心血管造影机(DSA)、直线加速器、3.0T磁共振断层扫描仪、超高清SPECT/CT、体外循环机、ECMO等。

医院面向海内外延揽人才,吸引并整合了一大批国内外优质医疗资源。目前医院共引进临床医学专家团队5个: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王辰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心内科葛均波院士团队、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辅助生殖技术与生殖遗传黄荷凤院士团队、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泌尿外科黄健教授团队及江苏省人民医院肾内科邢昌赢教授团队。国家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中华医学会银屑病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张学军教授、第三届江苏省口腔医学会正畸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卫兵教授等全职加盟。医院现引进高层次人才共8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7人,省部级人才24人,园区人才及市厅级人才29人。

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将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凝练特色技术,走国际化发展道路,突出专科优势、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努力建设园区医疗高地,谱写园区医疗卫生事业新篇章。

一、申请条件及岗位待遇

(一)岗位基本要求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岗位紧缺或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4.年龄要求:医学领军人才一般不超过50周岁;医学重点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优秀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优秀博士及临床博士后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上各类人才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主要招聘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与生命科学相关各种传统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基础研究、医学大数据人工智能、前沿研究与转化研究等各领域;

6.符合临床医学各专业,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任职或学习经历的高端人才优先考虑。

(二)分类条件

1.医学领军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熟练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深厚的学术造诣或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具有带领本学科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医学重点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三甲医院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近五年主持过地市级以上的科研项目2项以上,掌握本专业前沿核心技术,在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对本学科有良好的带动作用。

3.优秀青年人才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掌握本专业前沿技术,有独立解决本专业问题的经验及从事一定水平科学研究的能力。

4.优秀博士

申请人须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无学术不端行为,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院校或985工程或211工程大学;或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或最新一轮教育部学科评估中A-档及以上(前10%)相应学科。

5.临床博士后

申请人须符合统招博士后招收条件,进站时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潜力。

(三)岗位待遇

1.薪酬面议,提供苏州市三甲医院具有较高竞争力的薪酬水平;符合苏州大学进编条件的给予高校事业编制,符合苏州工业园区进编条件的给予园区事业编制;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如对科研平台有更高要求的可一事一议,满足个性化需求。

2.临床博士后基本年薪为20万元,并根据绩效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奖补金。绩效评估优秀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60万元,绩效评估良好者聘期内奖补金总额为30万元;在站期间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及省级博士后项目等资助的,所获得的资助补贴不计入总薪酬,叠加发放;所获国自然等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论文发表等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医院目前建有临床转化平台,可与苏州大学、苏州工业园区科研院所、生物医药产业实验室等共享科研平台。

二、其他支持措施

(一)住房优惠政策

1.对未在苏州购房,本人和配偶在苏州市无居住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单位申请人才优租房,租金按照人才公租房租金收取。

2.符合苏州工业园区优购房政策的,可按照相关规定优先购买商品住房。

(二)优先培养

医院将优先安排引进人才到国内外进修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安排其所需研修经费、科研经费和仪器设备等。

(三)人才项目支持

1.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双创计划”,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医学专家”,如入选,聘期三年内,省卫生健康委给予100万元或50万元的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

3.优先推荐申报苏州市“姑苏卫生人才”(特聘A类\B类\C类\D类),如入选,分别给予250、150万、50万、20万的安家补贴或生活补助,资助期内,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15万元额度的科研项目;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享受拔尖型人才的乐居政策。

(四)个人补贴支持

1.苏州市“引才补贴”,按照相应层次引进的高端人才,苏州市提供引才补贴,入选的人才根据不同类别最高可分别享受25万、50万、250万。

2.苏州市“人才乐居工程”,入选者可享受“乐居租房贴”、“乐居助力贷”。其中,最高可享受8000元/月的“乐居租房贴”;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乐居助力贷”不受缴存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3.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贡献奖励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度年收入所形成的地方财力,且不超过其在苏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的总额。奖励总额历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人。

4.还可申请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卫生人才计划”(特聘A类\B类\C类)等区级人才计划,如入选,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五)其他支持

符合苏州大学特聘教授及以上人才认定条件的,可提供充足的办公实验室用房,支持招聘科研助手组建科研团队,研究生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

三、申请方式

全年接受申请,申请者须提供个人简历、学术成果及证明材料,以及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人才类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德清、秦雅楠

联系电话:0512-65955177

电子邮箱:hr002@sdhmdp.com

联系地址:苏州市崇文路9号(苏州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应聘登记表

组织人事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