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
来源:护理部 发布时间:2021-09-18 11:23:00 浏览次数:2428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三班四核对”,核对后有记录并签名。

2、有疑问的医嘱必须澄清确认后方可执行,如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诊疗规范不得执行。

3、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二)服药、注射、输液等给药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等给药过程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

1)三查:给药前、给药中、给药后查。

2)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一注意:注意用药中、后的反应。

2、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袋有无裂缝,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用后应保留安瓶并记录。

5、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6、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再次核实确认,并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抽交叉配血查对

1)抽血前双人核对医嘱、配血条形码上的床号、姓名、住院号。

2)抽血时双人持贴好配血条形码的试管,到床边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核对无误后抽血。

3)抽血后双人再次共同确认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并双签名。

4)严禁同时采集两个患者的血标本。

2、输血查对

1)输血前:双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上各项内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用血量、

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及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正确无误后双签名。

2)输血时:双人携带交叉配血报告单和血袋共向到床旁交叉核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用血量、编号、交叉配血试验结果及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正确无误后方可输入。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双签名。

3)输血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4)输血完毕:保留血袋、输血器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饮食查对

1、根据医嘱核对病人床头饮食卡。

2、发治疗饮食时,查对饮食卡与实际饮食是否相符。

(五)手术病人查对

1、接病员时,手术室与病房共同核对手术病人科别、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诊断、拟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及标识、术前准备完成情况、术前用药、术中用药、病人影像检查资料等。

2、麻醉前,手术者、麻醉师、护士“三方”共同查对上述内容及麻醉方法等。

3、凡进入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时,在术前、缝合前、缝合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六)消毒供应中心查对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灭菌有效期、灭菌指示带变色情况、外包装质量。

3、清点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