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门诊工作人员职业暴露处置制度(暂行)
来源:感染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8-17 16:58:28 浏览次数:1821

1.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立即至第一缓冲间用清水彻底清洗干净,用 75%乙醇或碘伏擦拭消毒,再用清水清洗干净后,按流程脱卸全部防护用品回清洁区

2.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或口罩被污染时,立即至缓冲间按流程脱卸全部防护用品回清洁区。

3.眼睛等粘膜被污染物污染时,立即至第一缓冲间用大量生理盐水冲洗或 0.05%碘伏冲洗消毒后,按流程脱卸全部防护用品回清洁区。

4.防护服、隔离衣、手套等被污染时,立即至缓冲间按流程脱卸全部防护用品回清洁区。

5.针刺伤等锐器职业暴露后,先就近脱去手套,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柔挤压受伤手指挤出受伤部位血液,流动水冲洗,75%乙醇或碘伏消毒刺伤部位,戴清洁手套,然后立即至缓冲间按流程脱卸全部防护用品回清洁区,按血液体液暴露常规处理。

6.呼吸道暴露

(1)发生呼吸道暴露后应尽快脱离暴露现场或立即佩戴合格口罩脱离暴露现场。

(2)脱离暴露现场后,用大量的生理盐水或双氧水漱口,并尽快报告感染管理处,仍未佩戴口罩者尽快佩戴合格口罩。

(3)感染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及时评估暴露风险。若暴露源患者被确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则感染风险较高;暴露时所处环境为隔离病房、发热门诊或隔离留观室,且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时感染风险较高,否则风险较低。

(4)感染管理处及时为高风险暴露者指定隔离地点实施单间隔离,暴露者应佩戴口罩。

(5)高风险暴露者单间隔离 14 天,禁止离开隔离区。期间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则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

(6)暴露源患者诊断尚未明确的应尽快明确诊断。若暴露源患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暴露者可解除隔离。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感染管理处

2021年1月制订,2021年4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