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最新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30 19:43:33 浏览次数:3458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医疗救治任务,更好地为百姓健康保驾护航,苏州市独墅湖医院积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第一章 严格落实全预约实名制就诊

根据上级要求,决定自2021年82日起严格落实全预约实名制就诊。

一、8月2日起严格执行门诊时间段预约、实名制就诊,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病门诊严格执行门诊全预约诊疗。预约后,请根据预约时间段来院,至自助机或人工窗口取号,再至候诊区扫描签到,等待就诊。为减少人员在候诊区聚集,避免医院感染,则上不接受现场挂号,以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 

二、首诊门诊患者和住院出院患者需要门诊复诊的,可自行预约。若您预约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前来就诊的,务必及时取消预约,以便他人预约就诊。

三、门诊预约挂号方式有:

1、微信预约: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微信公众号

 

       “苏州卫生12320”微信公众号

2、网络预约: http://www.sdhmdp.com/

3、老年电话预约:0512-65955252

四、对于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老年患者等,可至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协助预约。

五、医院急诊24小时开放,急危重症患者可来医院急诊就诊。

 

第二章 来院人员全部需要进行预检分诊

门急诊入口管理,严格预检分诊:

1、患者及陪同人员等必须佩戴没有呼气阀门的口罩;

2、主动配合门急诊入口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3、准备好有效行程码苏康码,截图无效;

4、进入门急诊区域,持行程码、苏康码(绿码),从闸机自检通过。无行程码、苏康码(绿码)患者走人工通道,进行测温、预检分诊、身份核实及登记;

5、进入诊区,请配合分诊台二次测温以及行程码、苏康码查验;

6、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就诊人员按序进入诊室;排队时,请保持一米间距,候诊时,请严格执行间隔入座,并保持有效距离。

 

第三章 根据病情和预检分诊结果到相应诊区就诊

根据就医人员的流行病史、接触史、高风险岗位、临床症状,综合研判,合理分诊。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应至发热门诊就诊:

1.各类苏康码“红”“黄”码的人员;

2.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28天内);
3.有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21天内);
4.有国内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21天内);
5.有聚集性发病史(2例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病例)(14天内)

6.结合流行病史、接触史,具有十大临床症状的患者: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乏力、肌痛、结膜炎、嗅觉味觉减退等其他症状;

7. 结合流行病史、接触史,特殊从业人员:如高风险暴露的医务人员、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和检测的工作人员、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市场监管系统一线工作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含外包装)监管和从业人员、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接驳转运工作人员、“快捷通道”工作人员及其他经风险研判确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均需要向预检分诊的医护人员如实汇报。
   特别提醒:如果您隐瞒上述情况,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住院患者管理

01住院患者

根据省卫健委的要求,新入院病人和陪护,入院前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凭48小时内核酸报告阴性,并持有“苏康码”绿码,提供行动轨迹,方可办理住院手续;同时完善肺部CT 检查、血常规等,待结果为阴性者可转入多人间。入院后,前三天还需每天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之后每周查三次。

急诊危重患者需紧急手术者,如术前无核酸报告,首诊医师应完善病史,包括流行病史,完成核酸采集,术者应综合评估患者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并提交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新冠会诊专家组会诊,根据会诊结果做好相应防护。术后单间收治,待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后方可转入多人间。

02病区管理

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住院期间患者不可随意离开病区(除手术及检查特殊情况),鼓励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进行联系。

各病区门口打印并更新“最新风险等级”提醒,所有进入病区大门人员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双码核验并进行信息登记。

住院患者及陪护均需签署《苏州市独墅湖医院新冠肺炎疫情住院双方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根据病情限陪一名家属,由护士长、主管医师或责任护士根据患者情况签发陪护医嘱,并佩戴好陪护腕带,且陪护进入病区需出示陪护腕带、身份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单,出示行动轨迹、“苏康码”绿码,正确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正常。(根据苏肺炎防控办[2020]82号文<关于印发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患者和陪护加强个人防护,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遵守医院制度和疫情防控政策,不外出购物。原则上预定医院食堂餐饮,如确有需要家属送餐仅限送至病房大门外整理箱內,标上床号及姓名,每天时间段为:11:00-12:00、16:00-17:00。

固定陪护每日有一次体温监测记录,并保存原始资料,住院期间不可离开医院,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复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向医务人员报告,病区有权根据情况取消其陪护资格。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陪护:

1)28 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28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28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四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者。

各相关部门运送物资通过物流系统,确需进入病房的配送人员必须测量体温,查双码并提供国家平台的核酸报告数据。

各病区单间隔离病房处于备用状态,内置足量防护装备物资。


第五章  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工作要求,执行以下制度:

择期住院患者、陪护在住院前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48小时内有效)。拟行门急诊手术/操作的患者和陪护、门急诊重点患者(发热、可疑流行病学史等)均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48小时内有效)。

1、住院病人由医生开具医嘱后负责采样,并及时送检;

2、陪护人员以病区为单位,病区专人负责登记人员信息。

相关事项>>>

采样点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 - 11:30;13:00 - 16:15

采样地点:医院住院楼西北角

报告时间:24小时内可出结果,如遇特殊可能会延期